2007年6月12日 星期二

靈修筆記

當我看見這經文,又想起做任何屬靈的事都要只在神面前去做,不要在眾人面前去表達自己,要別人覺得你是那麼屬靈,我其實都有犯了其中一些錯誤,有時都會在朋友面前都顯露自己的優點,我不知道這是對或錯,但我始終都知道一個基督徒不要在任何屬靈事上都顯露給別人,我要學習在任何禁食或禱告的時候,都只在暗裏去作,而不是在眾人面前去作,只是將榮耀獻給神,不是在人面前想得他們的奬賞!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