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2日 星期六

靈修筆記

主耶穌教導我們,要我們作鹽作光,當我看見這經文時,我就覺得身為基督徒一定要作人家的見證,在外面要有好見證,不好丟神的面,但有時我在外面都不能做好我自己,很抱歉,我覺得我自己都不是一個十全十美的人,在日常生活當中都不能作好見證,使到人們覺得自己是一個基督徒,真失敗,我一定要為到自己的行為來作好我自己,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不是我要靠行為得救,而是我要做好我自己,使到福音可以廣傳!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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