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

靈修筆記

耶穌在這裡說不可殺人,但祂說凡向弟兄動怒都是犯同一個罪,當我看見這經文時,就要一定要反醒我自己有無同弟兄姊妹有無怒氣的地方,我覺得自己是有一些地方同弟兄有一些不好的意見,我要醒察自己不好有同第二個人有不好的關係,我一定要和他和好,但我知道這是雙方面的,如果他不肯的話,我都要有耐性等他和我和好如初,求神使到我和那弟兄可以好像以前那樣的光景,是十分老友的,但我知道一定是很困難的,不是我不原諒他,而是他可能不肯原諒我!阿們!

沒有留言: